关于清理校内废旧非机动车的通知

发布者:dbyb_gl发布时间:2024-05-11浏览次数:38

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加强校内非机动车管理,维护校园日常秩序,提供更加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降低和减少非机动车火灾安全隐患,根据区消防专题会议精神和校园安全管理有关要求,即日起,保卫处将开展校内废旧非机动车清理处置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师生员工自行处置

5月13日至5月24日

2、保卫处集中清理

5月25日至6月13日

二、处置范围

校内所有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

三、认定标准

凡长期停放在校内非机动车棚且车辆沾满灰尘、车身残破、车体生锈、车胎破损干瘪、链条断裂、车辆零件缺失等均视为废弃、无主车辆。保卫处将在车身上张贴待处置标签。

四、处置流程

对于被认定为待处置的车辆,保卫处将车辆集中存放在综合楼南侧自行车棚,并将车辆上锁。同时对车辆信息公示进行处置前公示,公示结束后,车辆仍无人认领的,由保卫处移交相关部门。

五、认领

如师生员工发现自己的车辆被误认定为无主待处置的,请于6月13日前,由本人携带学生证和购车发票或其他有效凭证,前往门卫室登记认领。(门卫室电话:67722993)



保卫处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