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废旧非机动车的通知

发布者:dbyb_gl发布时间:2023-05-04浏览次数:96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停车秩序,营建和谐美观的公共区域环境,保卫处将对停放在8号学生公寓南侧车棚、综合教学楼南侧车棚和西侧电瓶车充电车棚,长期无人使用的废旧非机动车进行集中清理和处置,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废旧车辆的确定标准 

对于长期无人使用、无人理会,且出现车身残破、车体生锈、车胎焉瘪、落满灰尘等特征的非机动车视为废旧车辆。

二、废旧车辆的清理时间及办法 

即日起到5月21日止为自行清理期,逾期无人认领的废旧非机动车将视为无主车,将视为无人认领的废旧物品进行统一处理 ,请大家相互转告,积极配合!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