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沪农职院科〔2020〕25号

关于申报2020年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教学成果奖与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调动学院广大教职工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表彰奖励在教学改革、科研创新和技术推广中做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根据《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和奖励办法》(沪农职院〔2019〕77号)(见附件1)和《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评审与奖励办法》(沪农职院〔2014〕34号)(见附件2)的相关规定,学院决定开展2020年教学成果奖和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教学成果奖评审范围:院级教学成果应为在近三年内完成,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并经过二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成果申报人应是我院教师,第一完成单位为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科研成果奖评审范围:国家级、省部级或学院立项的各级各类课题研究成果,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立项单位正式鉴定或验收,并在科研处备过案的研究课题。成果申报人应是我院教师或科研人员,第一完成单位为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二、提交材料
(一)申报教学成果奖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3)一式三份。
2.成果报告一式三份。字数不超过5000个汉字。
3.成果的其他支撑材料一套,包括鉴定证书、评审证书、验收证书、成果应用或产生的效益证明材料等。
(二)申报科研成果奖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4)一式三份。
2.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和有关电子文档:
(1)成果研究报告一式三份;
(2)成果鉴定证书、评审证书或验收证书等材料一份;
(3)成果应用及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证明材料一份;
(4)必要的图表、照片、光盘和小件样品等其他支撑材料一套。
三、申报程序
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教学成果奖和科研成果奖的申报,所有成果均需由部门进行初审后报送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的材料。
同时,请各部门填好《学院2020年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和《学院2020年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6),排序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科研处。
四、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10月30日。申报纸质材料送至综合楼915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教学成果奖联系人杨老师,电子邮箱yangjw@shafc.edu.cn。科研成果奖联系人贾老师,电子邮箱kyc@shafc.edu.cn。联系电话:67722763、67722764。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和奖励办法
2.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评审与奖励办法
3.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4.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科研成果奖申请书
5.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2020年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6.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2020年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0年9月23日
附件1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与奖励办法.doc
附件2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评审与奖励办法.doc
附件3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教学成果奖申请书.doc
附件4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科研成果奖申请书.doc
附件5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2020年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6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2020年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