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8〕18号),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请各系部按照“通知”的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和名额
1.推选对象: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市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农林编制在职教师,重点向学科一线教学教师倾斜。
2.推选名额:各教学系部最多可推荐1名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学院将确定1名候选人报上海市教委参与评选。
二、推选条件和要求
(一)推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群众公认。
2.推荐的人选应该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关爱学生、事迹生动、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3.根据获得的市级和学院各类奖项综合优先考虑。
(二)推选要求
1.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特别关注推荐人选的育德能力和师德表现,推荐的人选应该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2.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3.向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倾斜。
三、推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系部推荐。各教学系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每个系部推荐1名人选。(6月30日前)
(二)填报材料。推荐人选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认真准备材料,系部党组织对上报的材料严格把关,材料不能太笼统,要结合通知要求突出成果成就。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7月2日中午11点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教师工作部,综合楼1007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zzc@shafc.edu.cn)
(三)资格审核。根据评选条件,教师工作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7月2日下午)
(四)研究决定。院党委根据各系部推荐的人选,综合分析,讨论确定学院推荐人选。(7月3日-7月6日)
(五)公示。上报前须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7月7日-7月13日)
(六)报送材料。7月15日(星期三)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组委会。
联系人:赵媛 联系电话:67722641
附件:1.候选人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2.2020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名册
3.2020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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