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委员会组织处
沪农职院党组〔2020〕4号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三育人之“四有好老师”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和上海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在教师队伍中培育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老师的良好风尚。学校党委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三育人之“四有好老师”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对象
工作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违纪行为及教学事故的人员不在评选之列),符合评选条件的“六系两部”在职在编的专任教师。
(二)表彰名额
“三育人”之“四有好老师”先进个人表彰名额为8-9名,“六系两部”推荐名额一般不超过党总支所辖范围在职在编的专任教师总数的5%。
二、评选条件
1.有理想信念。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思想育人。立足课堂,扎根教育教学第一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日常管理、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用自己的学识、阅历、经验点燃学生对真善美的向往。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者优先。
2.有道德情操。对工作高度负责,甘为人梯,乐于奉献,有大局观念,团结同事,识大体,善包容。在一流专业、一流院校和特色校、特高院校等学校建设中表现突出者优先。
3.有扎实学识。具备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育教学能力、勤勉的工作态度,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开拓创新,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在教师群体中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效应。在各类别院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和院级以上荣誉获得者优先。
4.有仁爱之心。关爱学生,讲诚信,讲公正,尊重学生人格,主动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因材施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公平的机会,学生和家长的满意度高,在培养和教育学生方面具有较为突出和感人的事迹。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获得者或者有学生工作经历且工作突出者优先。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民主推荐。“三育人”之“四有好老师”先进个人以党总支(六系两部)为推荐单位,具体负责评选工作。
2.报送材料。各党总支、党支部应于6月28日(周日)下班前将所有材料纸质版交至组织处,电子版发送至教师工作部和宣传处邮箱各一份zzc@shafc.edu.cn;xcc@shafc.edu.cn
报送材料要求:
(1)“四有好老师”推荐表;
(2)一份详尽的事迹材料;
(3)A4纸双面打印,并加盖党总支、党支部公章;
(4)宣传用照片(JPG 格式,生活照或工作照一张,照片要求人物清晰,不戴帽子和墨镜)。
3.审议公示。学院党委会讨论审议“四有好老师”名单,确定人选后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1.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来开展工作。
2.评选工作坚持群众公认和民主集中相结合的原则,保证先进性和示范性。
3.“四有好老师”评选结果作为市级及以上荣誉的评选条件之一。
特此通知
附件:2019—2020学年“四有好老师”推荐表
联系人:李聪
电 话:67722642/6642
中共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委员会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年6月16日
附件:
2019—2020学年“四有好老师”推荐表
填报党总支:
姓 名 |
| 性别 |
| 出身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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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民族 |
| 参加工 作日期 | 精确至月 |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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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部门及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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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受表彰情况 | ||||||
先 进 事 迹 字数400-500字左右,从报送的1500字左右推荐对象事迹材料中提炼,要求提炼准确、重点突出、鲜活感人,表内其他栏已有的基本情况可不再在主要事迹栏体现。 事迹材料需另附。 (阅后请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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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意见:
签字: 盖章 | ||||||
注:另附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