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2020年上海市农业学校教学督导外包服务项目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项目名称:2020年上海市农业学校教学督导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2020年上海市农业学校教学督导工作任务,具体内容见询价函件
项目预算:15万元(人民币)
二、项目服务地址:
项目服务期:2020年2月25日---2021年2月24日
地址:松江区中山二路658号内(用户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要求:
 1、响应方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
 2、响应方具有类似项目的供货案例(须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四、询价函件的取得:
凡对上述设备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3月27日16点前按附件报名表格式通过校园网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写明项目名称),邮箱为:12511@shafc.edu.cn,我处收到投标报名表后会将正式询价函件通过邮箱发送。
五、服务方式:
供应商根据用户要求提供教学督导服务。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署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本合同款发票在十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内全部款项均以“银行转账”方式予以支付。
注:本项目投标报价服务期自2020年2月25日起至2021年2月24日止。中标人实际服务期自2020年4月25日起至2021年2月24日止,即该项目须于2020年4月24日完成与现有服务单位的交接。各投标人2020年4月25日前的服务费报价,按25000元(含税)计入投标总价,该项费用作为不竞争费用,在投标人中标后,于2020年4月25日前支付给现服务单位。投标人总报价未包含该项不竞争费用或擅自调整该项不竞争费用的,按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七、设备报价:
 1、报价文件一式三份,人民币报价。报价单请加盖红章,否则为无效报价。
 2、报价单位应根据上述“设备名称”的规定进行报价,其报价在采购过程中是不可以改变的。
八、报价评审:
学校对收到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以综合评审的方式),根据评审结果,将把合同授予性价比最佳的并具有较好履约能力的报价单位。
九、截止时间:
以上报价文件请在 2020年4月1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封面必须写上2020年上海市农业学校教学督导外包服务项目、杨老师收)报送(或快递)到下列地址,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二路658号综合楼915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 杨老师:13311701803
邮政编号:201699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