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沪农职院科〔2020〕5号
关于调整学校教科研项目(课题)管理
相关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确保广大教职工能够集中精力开展疫情防控,现对学校教科研项目(课题)(以下均称“课题”)管理相关工作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周期调整
对于实施期结束时间在2020年12月底前的在研课题,实施期自动延长6个月,此延期事项无需课题组单独申请。在此期间课题组完成课题任务的,可立即启动验收和审计工作,提交验收材料。相关研究人员在申请新课题时,限项时间按原任务书实施期结束时间执行。
如课题核心研究成员身处疫区,课题实施受到疫情严重影响需要进一步延长实施周期的,课题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科研处提出申请。
对于实施期结束时间不在上述时间范围的在研课题,如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课题组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延期申请。
(二)验收时间调整
对于实施期已结束正在准备验收材料的课题,验收期暂定由3个月延长为6个月。已提交验收材料的课题,科研处组织开展后续工作的时间可在以上时间段内视情况顺延。
各课题组要按照上述调整要求,及时做好工作统筹安排,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教科研计划有序顺利实施。
为减少人员接触、有效防控疫情,请各部门督促本部门各课题组开展研究工作时,严格遵循国家、地方的各项防疫要求,减少人员聚集,确保科研人员健康安全。
科研处
2020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