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2020-2022年度入围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2020-2022年度入围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项目
代理机构: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翟文娟
代理机构地址: 021-6237320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委托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就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2020-2022年度入围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2020-2022年度入围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项目
2. 项目编号:GS-2019-0310
3. 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2020-2022年度入围采购代理机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包件、中标人数量和服务年限:本次招标分为两个包件,各包件的情况如下:
包件一:包件一的标的为货物、服务项目采购代理;本包件将选择3家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标人。中标人的服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招标人将先与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至2020年12月31日,并于年末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考核,通过考核的采购代理机构再签订下一年的服务合同。
包件二:包件二的标的为工程项目的采购代理(含与工程有关的设计、勘察和工程监理等采购项目),本包件将选择3家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标人(视投标人的数量而定)。中标人的服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招标人将先与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至2020年12月31日,并于年末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考核,通过考核的采购代理机构再签订下一年的服务合同。
一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投标人必须具有上海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资格;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单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截图;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经营,一经发现,终止合同,所交质量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概不退还。
二、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 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截图。
三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 兹定于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接收投标申请人到招标代理的报名;
2. 地点: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803号203室);
3. 售价:招标文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 、投标截止/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与地点:2019年11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803号203室)举行开标仪式。
五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803号203室)
联系人:翟文娟
电 话:(021)62373200
传 真:(021)62373380
如果供应商对本采购项目涉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有疑问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询问或质疑。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3.投标人必须具有上海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资格;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单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截图;6.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经营,一经发现,终止合同,所交质量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概不退还。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31日 09:30 至 2019年11月07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803号20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验证通过后购买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 10:00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2日 10:00
开标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803号203室
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