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育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dbyb_gl发布时间:2019-05-05浏览次数:167

关于开展2019年育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长期从事高教事业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引导广大教职工弘扬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勤于奉献的职业精神,全面构建“三全”育人格局,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 育才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党委决定开展2019年育才奖评选工作,表彰教职工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管理、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重点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及名额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在职在编的专任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1名;

二、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文件的相关条件要求。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5月5日至12日通过网上和网下全面宣传发动。要求各支部做到本支部全体教职工人人知晓。

2.组织申报。5月13至15日,各支部组织本支部相关人员申报。材料汇总后于15日发至教师工作部邮箱:zzc@shafc.edu.cn。

3.  资格审查。5月16至18日学院教师工作部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4.  确定拟推荐人选。5月19日至20日确定拟推荐人选。

5.  公示。5月19日至28日公示拟推荐人选,接受群众的监督。

6.  上报人选。5月29日至30日学院讨论决定上报人选。

四、工作要求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来开展工作。

2.评选工作坚持群众公认和民主集中相结合的原则,保证先进性和示范性。

特此通知。

    附: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文件沪教基[2019]1号《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李聪  赵媛

电  话:67722642/6642    67722641/6641 

中共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委员会教师工作部

                            2019年5月5日

附件: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文件

沪教基〔2019〕1号

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

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上海市育才奖”是为鼓励本市长期从事高教事业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于1995年设立的。“上海市育才奖”的评选奖励活动,对于提高本市高校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社会地位、调动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性、推进本市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就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的评选奖励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与分配原则

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的奖励名额为304名,原则上根据各高校、有关单位2018年在职教职工总数按比例分配。辅导员、思政课教师、思政工作者80名;成人高校14名;其他专任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共206名;市属有关直属单位4名。

二、奖励范围对象与评选条件

1.奖励范围对象

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的评选范围与对象是指2016年以来,在本市高校及有关单位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重点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

2.评选条件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的有关精

神,凡受表彰的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获得者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善于探索高校教育、教学规律,在高教科研、教学、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在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工作和人事制度改革、后勤服务、学校建设方面具有开拓、创新、进取精神,成绩突出。

三、评选、申报的方法与程序

1.“上海市育才奖”的评选应在校内“事前公告,事后公示”,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

2.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各校要成立评审小组,制订“上海市育才奖”实施细则,将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向教职工作广泛宣传,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以增强评选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严格评选程序,推荐人选确定后,应予以公示,最后经学校党政领导集体讨论通过后上报。

四、组织领导

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的评选表彰工作,由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和市教委有关部门组成评选工作办公室进行评议遴选,最后获奖人员名单及材料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申报材料及工作安排

为做好今年的评选工作,各高校及有关单位可在市教委网站:http://www.shmec.gov.cn/中下载《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盖章后一式三份、《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推荐名册》1份报送。

辅导员、思政课教师、思政工作者的申报材料(申报要求另行通知)于5月31日前报送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茶陵北路21号1号楼102室。市教委德育处联系人:王利,联系电话:23117096;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联系人:杨智勇,联系电话:64163962,电子信箱:dyzx1245@163.com)。

其他人员的申报材料于5月31日前送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陕西北路80号203室,近威海路)。各校实施细则、申报表和推荐名册的电子文本发送到shedf1993@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市教委联系人:钱晓杭  电话:23116673

基金会联系人:余瑾芳  电话:62326188

附件:1.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名额分配表

      2.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申报表

      3.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推荐名册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9年4月25日

             关于开展2019年育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1).doc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