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上海市农业学校直饮水机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项目名称:上海市农业学校直饮水机采购
项目内容:直饮水机采购(详见询价函)
项目预算:170700元(人民币)
二、项目需求时间地址:
合同生效后10天内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
送货地址:上海市农业学校五厍实训基地(用户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要求:
- 报价方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 报价方需提供厂家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四、询价函件的取得:
凡对上述设备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2019年5月8日16点前按附件报名表格式通过校园网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写明项目名称),邮箱为:18621330701@163.com,我部门收到投标报名表后会将正式询价函件通过邮箱发送。
五、供货方式:
供应商根据用户提供的地址以及设备的要求、数量等,按时送货上门,并根据用户的要求安装到位。送货、安装工程等费用应包含在单价中。
六、付款方式:
在设备安装完毕,并经甲方对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后凭乙方开具的本合同内货物的全额发票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合同内全部款项均以“银行转账”方式予以支付。
七、质量保证:
供应商根据合同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应符合国家制作标准和环保要求,实行3年原厂保修并负责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卖方应免费维修,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按相关规定办理。
八、设备报价:
1、报价文件一式三份,人民币报价。报价单请加盖红章,否则为无效报价。
2、报价单位应根据上述“设备名称”的规定进行报价,其报价在采购过程中是不可以改变的。
九、报价评审:
学校对收到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以综合评审的方式),根据评审结果,将把合同授予性价比最佳的并具有较好履约能力的报价单位。
十、截止时间:
以上报价文件请在 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15:3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封面必须写上上海市农业学校直饮水机采购报送(或快递)到下列地址,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二路658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刘老师:18621330701邮政编号:201699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