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严防校园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限总量、控增量的原则),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 管理范围和管理部门
本办法适用松江主校区,其他各校区可参照执行。
保卫处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车辆出入校园及校内交通秩序的管理,停车设施的使用和管理。
- 车辆分类和通行管理
(一)车辆分类
1.A类:本校(包括学院、市农校,下同)公务车辆。
2.B类:本校教职员工(含人事代理)自驾车辆。
3.C类:本校外聘教师自驾车辆。
4.D类:在校经营的各商户、服务外包企业人员车辆。(是指因工作或其它事宜允许临时进校停放的车辆)。
(二)通行管理
1.A类、B类车辆需办理《校园机动车通行证》,凭证进校。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年,每年11月底换发新证。
2.C类车辆需办理《校园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凭证进校。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学期,每学期开学前换统计颁发新证。
3.车辆进入校区时主动将《通行证》摆放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处,便于门卫保安人员确认。
- 机动车通行证申请办法
- A类车。由车辆使用单位管理人员持行驶证原件、复印件,到保卫处办理。
- B类车。2018年1月1日前在保卫处登记备案的本校教职员工(含人事代理),由本人凭校园卡、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按一人一车到保卫处办理登记。
- C类车。外聘教师名单由教务处每学期统一提交给保卫处,外聘教师持驾驶证、行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按一人一车到保卫处办理临时通行证。
- 校园机动车行驶和停放
- 严禁无牌照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严禁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车进入校园或在校园行驶;禁止在校园内学车、练车、试车和酒后驾车。
- 机动车进校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按校内交通标志、标线行驶,进出校门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校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并将车辆停放在已划定的车位,严禁超速行驶和鸣号等行为。遇学院大型活动机动车进出校园由保卫处统一指挥。
- 教学楼、学生公寓周围,为人员高度密集区域,未经批准,禁止机动车辆进出和停车。
- 车主应自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学院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缺损责任。
- 现场有安保管理人员指挥交通的,车辆驾驶员应当听从现场安保管理人员指挥。
- 出租车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经门卫同意,进入校园。
- 学生不得自驾车辆进校停车。
- 施工单位在校作业期间的车辆属于D类车辆,由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持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施工合同复印件、由后勤处出具的施工证明,到保卫处办理临时通行证。
- 注意事项
- 已登记信息的校内教职工(一人一车),驾驶其它车辆进入校园按D类车辆管理。
- 进校车辆3次违章停车,将录入车辆管理系统黑名单,车辆禁止进入校园。保卫处定期在校园网通报。
- 已录入停车管理系统的车辆,一经发现非本校教职员工使用,保卫处将通报到部门,并从停车管理系统里取消该车牌。
- 2018年1月1日后教职员工(含人事代理)人员新增车辆(除更新),在具体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前不予办理通行证。
- 本办法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