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全体委员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并就弘扬科学精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科研环境向全院教职工发出以下倡议:
一、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
二、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伪造、篡改研究数据、研究结论。
三、不得购买、代写、代投论文,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
四、不得违反论文署名规范,擅自标注或虚假标注获得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等资助。
五、不得弄虚作假,骗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研经费以及奖励、荣誉等。
六、不得有其他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
2018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