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01浏览次数:119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适应大学教育特点,更好的开展“双创”教学改革和学生社团活动,拓展素质教育,提升学生综合能力,经学院2016年第5次院务会议讨论决定,调整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和上海市农业学校作息时间(详见《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作息时间表》)。

新的作息时间自2016年4月5日起执行,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在4月1日(周五)前通知到每位教职工(包括兼职教师)和学生,确保教学秩序正常。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作息时间表

院长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

            教职工作息时间表20160405执行.doc    下载

            学生作息时间表20160405执行.doc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