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适应大学教育特点,更好的开展“双创”教学改革和学生社团活动,拓展素质教育,提升学生综合能力,经学院2016年第5次院务会议讨论决定,调整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和上海市农业学校作息时间(详见《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作息时间表》)。
新的作息时间自2016年4月5日起执行,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在4月1日(周五)前通知到每位教职工(包括兼职教师)和学生,确保教学秩序正常。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作息时间表
院长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