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15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启动,请各系部需要申请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向系秘书报名,由系部秘书汇总交至人事处,其他职能部门人员直接到人事处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一、重要时间节点安排
1、2015年9月1日-10日网上申请;9月8日-16日受理并初审申请材料;10月-11月完成能力测试、体检,12月下旬结束(详见附件1)。
二、重点材料审核工作
1、申请对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为高校“任职人员和拟聘人员”。
2、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具有全市统一颁发的《高等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教育类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以考试日期为准)。
3、普通话水平。申请人具有普通话测试机构颁发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教语用[2000]1号)文件规定,申请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87分)及以上标准)。
高等学校聘任的具有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免上述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其他。《教师资格条例》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附件2)。
三、重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1、关于网上报名。申请人于9月1-10日自行上网填报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2、关于现场确认和拍照。申请人根据“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与受理流程”的公告要求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并按时到指定地点递交申请材料,现场拍照。
3、关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人关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的相关信息,按时参加市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4、关于体检工作。申请人根据测试证上指定的时间下载体检表,并根据体检表上指定的时间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指定医院为新华医院和瑞金医院。体检报告将由医院直接送交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四、其他
请各部门务必于6月29日前将名单上报人事处,电子版汇总表中身份证号码要求一定是文本格式,不能带有空格;手机号码要求一定是文本格式,不能带有空格。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
人事处
2015年6月23日
附件1:
2015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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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流程内容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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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0日 |
网上报名申请 |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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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16日 |
现场确认并拍照 |
申请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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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月 |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预审)回执》指定的时间下载测试证,并根据测试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
申请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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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份 |
根据测试证上指定的时间下载体检表,并根据体检表上指定的时间及医院进行体检。 |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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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下旬-2016年1月上旬 |
申请材料报教育部、制证 |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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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 |
自行领证,并将申请表交至学校人事处归入申请人人事档案。 |
申请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