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院在上海市高校信息公开评议中获高职高专院校第一名,这是市教委首次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信息公开评议,评议过程和结果更为公正公开,成绩的取得对全院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是最大的鼓励和肯定。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2007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也于2010年颁发第29号令,明确要求高等学校在开展办学活动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制作、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应当按规定公开。文件指出,信息公开工作是深化高校校务公开、促进高校依法治校、提高高校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学院对此高度重视,2013年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及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小组,并建立了一支高效、有责任心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部署开展工作。
2014年3月,上海市教委下达了《信息公开评议工作通知》,首次引入的第三方评价机制对各高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学院特别邀请相关的专家进行针对性指导;与网站技术人员共同研究网站建设的新指标;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和由近及远的要求,依据《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高校信息公开专栏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修订和完善了《学院信息公开目录》、《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紧锣密鼓地展开迎评准备工作。
在学院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和管理员的辛勤努力终于迎来了喜人的成绩。成绩已然是对过去工作的肯定和总结,我院将牢固树立依法公开的观念,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保持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在上海市高职高专院校的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