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为保障校园道路畅通、师生安全,在上学期的基础上保卫处对校内车辆通行和停放规定做了进一步宣传与告知,但车辆违规停放情况还是存在,为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5月起,保卫处拟实施通报制度,即保卫处将对违章停放的机动车张贴《校园车辆通行和停放告知书》,并作相关记录,每月进行通报。校外机动车(含学生)每学期超过一定次数将被禁止入校。
•车辆停放
教职工(包括外聘教师和外单位)车辆须停放在校内三个停车场内,即综合楼地下车库、综合楼南侧停车场、第一教学楼南侧新建停车场。
非机动车须停放在车棚以及指定区域,严禁停放在一教广场、综合教学楼北广场、二教周围和校园主要干道上。
•大客车候车和上下车
学生外出实习实训、教职工乘用大客车均在新建北门(1#学生公寓东侧)候车及上下车(包括外借的大客车)。
•其他车辆管理
其他车辆(包括垃圾清运、食堂送货车辆等)全部由新建北门进出校园,进出时必须按照校门管理的要求对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并且凭驾驶证(车辆行驶证)换取车辆临时出入证进校。工程车辆进出应听从门卫保安指挥。
•车速限制
进入校园后,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并禁止鸣笛。
保卫处
2015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