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法学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要求,即日起高职教育研究所组织开展此项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申报要求、项目申请书等见附件1。请于4月12日前将申请书(一式1份)交至高职教育研究所,电子版发送至yangjw@shafc.edu.cn。经审核后,学院将统一组织上报。
联系人:杨佳玮(综合楼905室) 联系电话:67722764
E-mail:yangjw@shafc.edu.cn
特此通知。
高职教育研究所
2015.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