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表彰在我院科研创新和技术推广中做出重要贡献和取得突出成绩的课题组,根据《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评审与奖励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学院决定开展学院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科研成果奖评审范围:国家级、省部级或学院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并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立项单位正式鉴定或验收。成果申报人应是我院在岗人员,第一完成单位为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申报材料:《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申请书》(一式五份),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一式五份)和有关电子文档。
(1)课题研究报告;
(2)鉴定证书、评审证书或验收证书等;
(3)成果应用及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证明材料;
(4)必要的图表、照片、光盘和小件样品等。
3.申报程序: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科研成果奖的申报,所有成果均需由部门进行初审后报送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的材料。
4.申报截止日期:2014年5月29日。
联系人:贾慧
联系电话:67722763
E-mail:kyc@shafc.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评审与奖励办法(试行)
科研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
